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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展协字【2025】第 019号
关于开展中国展览行业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2025年3月21日)文件中关于支持和鼓励行业商协会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民政部《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指南》(MZ/T 212—2024)等文件精神,推动展览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协会将启动2025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展览、展示行业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至少三个会计年度及以上,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单位。
3.企业评价期内(近三年)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质量、安全及其它失信行为。
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程序
1.报名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填写《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详见附件1),直接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报名。同时在中国展览馆协会网站(http://www.caec.org.cn)下载《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附件2),企业须按要求填写材料,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版材料分别发送至邮箱: caec2011@126.com,3101015848@qq.com (注明“评价资料”)。
2.初评
协会进行报名审核,同时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按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逐项评价打分,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结果。
3.专家评审
协会组织行业专家,召开行业专家评审会,对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审议,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4.结果公示
经专家审定的初评评价结果将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商务信用服务平台(www.bcpcn.com)、协会网站(www.caec.org.cn)及相关融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协会将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对被实名举报的企业进行仔细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5.结果终审
公示期满,协会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核查,最终确定评价结果,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参评企业的信用档案。
三、等级标准
展览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国家有关标准划分为三等五级,即AAA、AA、A、B、C。其中AAA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很好;AA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好;A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较好;B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一般;C级表示企业信用状况较差,评价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价 XXX 级信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三年,每年年审一次。年审合格者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或升级,不合格者将相应下调。有效期满后企业须重新申请参加信用评价。
四、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1.协会向参评企业颁发由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牌匾、信用编码、信用标识、信用二维码,并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为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2.信用评价结果将以文件、报刊、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协会网站及相关融媒体平台常年公布。
3.企业信用评价证书、信用评价报告等可用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资金申请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企业商务活动等事项,并可以作为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资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中加分项。
4.通过信用评价A级以上的企业可享受金融信贷服务及保函服务利率优惠。
五、有关评审费用
1.评价费用
评价工作秉承自愿、公正和非盈利性原则,信用评价收费标准为初评费用8000元,主要用于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牌证制作费、报告撰写费、邮寄费、宣传公示费等。申请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将评审费用汇入中国展览馆协会银行帐户。汇款单上需注明“信用评价费”(发票项目:如要求发票抬头单位与汇款单位不一致,还需注明单位名称),并将银行水单和开票信息发至协会联系人邮箱。
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现场核查的费用由参评企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差旅费。
2. 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展览馆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展支行
帐 号:0200253009024900859
行号:9666
(采用网银转账时,部分网银可能在选择开户银行时无法找到国展支行。如遇此种情况,可选择望京支行,两种选择均可保证款项顺利到达协会。)
六、报名方式
请参评企业按要求完整填写材料、并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中国展览馆协会:
联系人:高天诺 王晓华
电话:010-51085004/5108500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2501室
第三方评价机构:
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010-67801635 17701126291(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号
附件:关于开展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5年中国展览馆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展览场馆.docx
2025年中国展览馆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展览工程企业.docx
2025年中国展览馆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组展单位.docx
中国展览馆协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