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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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6年会费通知
中展协字【2016】001号
尊敬的负责人:您好!
首先,感谢以往您及贵单位对中国展览馆协会工作的支持、关心与参与,正是在您的关心、支持与参与下,中国展览馆协会的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并不断发展壮大。按照中国展览馆协会章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中国展览馆协会的会员,每年应该交纳会费,以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您所知,中国展览馆协会分为普通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副理事长单位会员和理事长单位会员,分别交纳不同数额的会费。具体交纳的金额请见下表。
□理事长单位 | 30000- | □理事单位 | 5000- |
□副理事长单位 | 15000- | □会员单位 | 2000- |
□常务理事单位 | 8000- |
诚如您所了解的,协会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会费收入,是协会得以顺利开展各项活动与工作的基础。因此,希望各位会员单位在交纳会费的工作中给予协会以支持,及时、足额交纳。
对您给协会的大力支持,再次表示感谢!
请将会费汇入协会帐户,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2016年会费”字样。如采用个人名义汇款,请在备注中注明贵公司简称。
会费收据会在协会查收到汇款后5个工作日内以顺丰快递形式寄送给贵单位。
开户名称:中国展览馆协会
帐 号:020025300902490085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展支行
(采用网银转账时,部分网银可能在选择开户银行时无法找到国展支行。如遇此种情况,可选择望京支行,两种选择均可保证款项顺利到达协会。)
行 号:966
联系人:于娟
联系电话:010-84600953
传真:010-84600955
中国展览馆协会
二○一六年一月
二○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