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等级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06      来源:

中展协字[2021]011

 

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

一体化水平等级申报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21年度第一批《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等级(行业自律)》评定工作将于322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知悉:

一、根据要求,评选活动现更名为:《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等级(行业自律)》。

二、此项评选活动是协会根据会员企业需求,开展的一项会员服务和行业自律性活动,各会员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愿参与,不具有任何强制性要求。

三、评选工作将按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企业水平等级评选工作的总体进度安排,材料申报工作于2021322日开始,2021423日截止。本次报名参评的展陈工程企业,请务必在此时间内,按照《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申请手册》(参见附件)中的要求,将申报资料装订完备并盖章封档后,邮寄至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并指定专人与秘书处保持联系畅通。各单位联系人均须认真负责,确保手机、邮箱等通信畅通,及时查收、反馈信息。如因联系人变更,已登记的手机、邮箱无法取得有效联系、未及时关注中国展览馆协会微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收件地址: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4363  (邮编:100028

电话:010-84600953

传真:010-84600955

邮箱:caec2011@126.com

收件人:刘老师

四、所有报名申请一级水平的展览陈列工程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原件用以审核;申请二、三级水平的展览陈列工程企业,原件审核仍实行抽查,原件审核时间暂定为513-14日两天,地点北京,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

五、严格禁止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水平等级评定。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1).docx

附件1:2021年度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水平申请手册.docx (若无法打开,点击右键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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