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第二批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等级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1      来源:

中展协字[2024]第02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展览工程企业及展览场馆工程部门的服务质量与竞争力,加强行业自律与品牌建设,中国展览馆协会将于2024年9月11日正式启动2024年度第二批《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等级(行业自律)》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知悉:

一、此项评选活动是协会根据会员企业需求,开展的一项会员服务和行业自律性活动,各会员单位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愿参与,不具有任何强制性要求。

二、评选工作将按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水平等级评选工作的总体进度安排,在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11期间开展材料申报工作。本次报名参评的展览工程企业和展览场馆工程部门,请务必在此时间段内,按照《2024年度第二批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水平申请手册》(参见附件1)中的要求,将申报资料装订完备并盖章封档后,邮寄至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并指定专人与秘书处保持联系畅通。各单位联系人均须认真负责,确保手机、邮箱等通信畅通,及时查收、反馈信息。如因联系人变更,已登记的手机、邮箱无法取得有效联系、未及时关注中国展览馆协会官网(https://www.caec.org.cn/)及微信公众账号(微信号:CAEC-zhanxie)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自行承担。为便于资料存档查阅,从2023年开始,水平申报材料将附带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2

收件地址: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2501室 (邮编:100028)

电话:010-51085005

邮箱:shuiping@caec.org.cn

收件人:魏硕

三、对所有报名申请一级、二级水平的展览工程企业和展览场馆工程部门,实施严格的全面审查制度。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原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逐一审核;对申请三级水平的展览工程企业和展览场馆工程部门,采取抽查审核方式,所有申请单位需准备完整的原件材料,以备抽查。目前暂定的原件审核时间为10月31-11月1日两天,地点位于北京,如有变化,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请各申请单位密切关注官方公告,确保及时获取最新信息。

四、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违反参评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该单位三年内再次申请水平等级评定的资格。

五、参评单位在提交申报资料的同时,需缴纳评价服务费人民币8000元,此费用专项用于资料审核、专家聘请、租用评审场所等相关工作。请各参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参评等级,无论评审结果如何,评价服务费用一旦产生不予退还。(注:请各参评单位务必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评价服务费用汇至以下账号,同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协会邮箱,逾期未缴纳费用或未提交汇款底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资格,其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开户名称: 中国展览馆协会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展支行
银行帐号: 0200253009024900859

行    号: 9666

(采用网银转账时,部分网银可能在选择开户银行时无法找到国展支行。如遇此种情况,可选择望京支行,两种选择均可保证款项顺利到达协会。)根据国税现行条例,增值税普票需提供单位名称、税号或开票代码,如汇款请在汇款备注评价服务费,注明单位名称、税号或开票代码。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展览工程企业暨展览场馆工程部门水平申请手册.doc

附件2:《电子版文件相关要求》.pdf




 中国展览馆协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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