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中展协字[2015]第008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经中国展览馆协会第八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中国展览馆协会从2015年起将资质评审工作由原来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分别于每年3月、9月启动。
为了满足中国展览馆协会从事展览陈列(以下简称: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会员的发展需求,更好地为从事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会员单位提供特色化服务,同时维护我国展陈市场秩序,提高展陈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展览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展陈设计与施工的特点,中国展览馆协会推出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等级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将按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资质等级评审工作的总体进程安排,资质等级申报工作于2015年9月9日开始,2015年10月15日截止。请申报资质等级评定的展览陈列工程企业,务必在此期间按《2015年度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手册》(参见:附件1)中的要求,将相关资料送达至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并指定专人与秘书处保持联系相关事宜(注: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申报资料无资格参加评审)。
中国展览馆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4层363室
邮编:100028
电话:010-84600962
传真:010-84600955
联系人:刘亮
二、参评单位在提交申报资料的同时向中国展览馆协会交纳报名费2500元;主要用于资料审核、专家聘请等相关工作,参评单位无论是否通过,报名费均不予退回。(注:请各参评单位在2015年10月15日前将评审费汇至以下账号,否则将视为放弃评审资格)。
开户名称: 中国展览馆协会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望京支行国展分理处
银行帐号: 0200253009024900859
四、附件包括的《2015年度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手册》请于中国展览馆协会官网
www.caec.org.cn阅读并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2015年度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手册》
中国展览馆协会
2015年9月9日